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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.带亡国公主跑路了(10)

莫笙抬手解开头上的发带,如墨的发丝披散下来,随风飘逸。平日里那些瞧不起她的男子,眼中亦是惊艳万分。

她冲苏玦嘲讽一笑,“再惊心动魄的时刻,我都经历过,会惧怕这样幼稚的恐吓?”

说罢,向林行歌平伸出手掌,深沉的眸子里带着抚慰人心的力量,“生当同衾,死亦同穴。我答应过你的。”

林行歌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下,阳光映照下,眼中波光闪耀,笑靥倾城。

“嗯,你答应过我的。”她覆住莫笙的手掌,五指弯曲,牢牢握紧。

原本要嗜血的眸子,终究因着莫笙这句话,褪去杀意。

系统突然拟了两声爆炸响,这回,莫笙不为所动。

系统:“我怎么这么倒霉,碰上个不要命的宿主呦!”

林行歌忽的感觉到手上被捏得疼了,看向莫笙的眼神里透着不解。

莫笙面上若无其事,实则心脏差点从喉咙里跳出来。要不是看着林行歌头上的病娇值降了几点,远离了爆炸临界点,她方才差点就抱头蹲下了。

正当时,一直没有存在感的熊大忽的上前,拍拍林行歌的肩膀,胸有成竹,“歌儿放心,爹爹有杀手锏。”

说着,从怀里掏出一根竹管,举在手里。

大喊一声:“一支穿云箭,千军万马来相见!”

只是,引线烧完,没有一点动静。

“……”

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熊大身上。

熊大喉头滚了滚,讪笑一声,“小问题,小问题,等爹爹修理修理。”

他把竹筒在地上使劲摩擦几下,又对准天空。

“咻!砰!”

看着天上绽出的图案,苏玦脸色突变,“你怎会有镇北王的传令箭!”

“镇北王早就不镇北了。”熊大一派淡然,又十分不爽快,“我只想让皇后娘娘的女儿在这气候宜人的大山里,过得舒坦些,你们为何非要来捣乱呢?”

苏玦的震惊之色无以复加,眼睛半晌都没眨一下。

“你……是镇北王熊天驰!”

莫笙恍然,当年根本就不是阴差阳错的巧遇,一切都是熊大——现在该叫他镇北王,有意而为。

熊大食指轻摇,“我是黑熊寨寨主熊大,是林行歌她爹。闺女受了委屈,爹爹不出头,谁出头呢?太子,你说是不是这个理?”

“镇北王擅离封地,其罪当诛!”苏玦话是这样说,下意识后退的步子,却昭示出他的不安。

熊大很是不屑,“那封地,是大梁开国君主封给祖上的,跟你们谋逆篡国的苏家有何关系?若不是当年我晚了一步,这天下,还轮不到你爹坐。”

他用手搓了搓眉心,“歌儿好好当她的少寨主,你们为何要欺人太甚呢?跟一个女娃娃过不去,你们害不害臊?”

苏玦自知摸到了老虎屁股,搭了个台阶。

“只要镇北王早些返回封地,这件事,我就权当不知。苏玦此番来黑熊山,是为着剿匪。然黑熊寨守卫森严,战术精良,苏玦不敌。本宫这便回去复命了。”

熊大用鼻子狠狠吸了口气,吊儿郎当地往前晃了几步,“小子,你晓不晓得何为‘上山容易下山难’?”

“啪!”

“啪!”

“啪!”

几声炸.药声响,周围白烟滚滚。

无法视物,林行歌只牢牢将莫笙护在怀里,不管其他。

待浓烟散去,苏玦一行人已然失了踪影。

熊大是故意将太子放走的。

倘林行歌是堂堂正正杀到皇城下,那便是名正言顺的复国。但若是将当朝太子扣了或是杀了,便成了祸乱朝纲。

他想让歌儿自己抉择未来要走的路。

堂里。

“歌儿若是不想戎马征战,可以同我回北关,就是天王老子来了,我也将他打回去。只是北方苦寒,怕是委屈了你。”熊大道,“若是歌儿有志夺回这天下,本王的铮铮铁马,也不是摆来看的。”

林行歌忽而露出一个超脱年龄的涩笑,“天下已然乱了,我身在局中,如何逃得脱宿命?”

“我晓得了。”熊大伸出一个拳头,“我相信,歌儿可以开辟出一个不同于现在的康泰盛世。”

林行歌顿了顿,也伸出个拳头,跟熊大做着他们之间独有的立约动作。

“爹……爹爹。”她犹豫了一阵,最终还是忍不住问出口,“你为何,对我这么好?”

“起初救下你,是为着了却我的一桩憾事。”熊大抿起嘴,笑得和蔼,“如今对你好,是因着你是我养了十几年的丫头。”

莫笙无声地退出去,留了二人独处的空间。即便没有血缘之亲,也做了十几年的父女,遇到这番事,应有许多话想问、想说。

白日里,阿草被绑在自个儿床上,嘴里塞了布条。

待被松了绑,见到林行歌,双眼噙泪,跪了下来。

“都怪阿草没能早些识清阿花的真面目,让她有机可乘,小姐罚我吧!”

林行歌疲惫地摇摇头,“此事与你无关,是她装得太像。原来十几年的朝夕相处,竟是镜花水月。”

“小姐还有我呢!”阿草举起四根手指,“阿草对天发誓,此生必定对小姐忠心耿耿,绝无二心。如违此誓,天打雷劈!”

“那说好了。”林行歌伸出小指,“我们拉钩。”

阿草拼命点头,勾上自家小姐的手。

熊大打开一张信纸,眉眼舒展开来,“我的义子说,十万大军已经出发,再过半月,即可到达攸关城。咱们也赶去那里,先拿了攸关做阵地,再从长计议。”

林行歌仿佛一夜间长大了,做事有条不紊,发号施令时也添了许多气魄。

很快,留下要照顾一家老小的、没胆子的、年纪过大或是过小的寨兵保护寨子,其他愿意下山浴血奋战的人组成一支“正义军”,向攸关城进发。

天下战起,其实无所谓正不正义。都会血流成河、饿殍遍野。不同的,是有些战争,是为了烧杀掠夺,有些战争,却可以以战止战。

“得神女者得天下”这样的流言甚嚣尘上,便注定了总要有一方胜者为王。

前朝公主要光复大梁的消息一出,各方势力蠢蠢欲动,都想分一杯羹。无不观望忖度,是该自立为王,还是拥护前朝正统,亦或是向当朝君主讨点好处。

北方蛮夷时不时会扰乱边境,不可将兵马全调来。林行歌想要复国,光靠镇北军自然不够。

莫笙便充当说客,行走于绿林草莽之间,借着【领袖的力量】,竟是很快,就拉拢了好几拨人,组了一支新军。

因着有“神女”的名头振奋士气,林行歌的复国大军很快就攻下攸关城,安营扎寨。

白茫茫的雪地里,燃起几堆篝火,莫笙掏出个香气喷喷的烤红薯,猛吸了口气。两只手来回倒换,一边喊着烫,一边又不愿放下。

林行歌不禁笑出声,“又没人跟你抢,着什么急。”

莫笙咧嘴一笑,“就要这样吃才有劲。下雪天的烤红薯最好吃了,热乎乎的进了肚子,从里到外都舒坦。”

“我给你剥。”林行歌夺过莫笙手里的红薯,“我常年习武,比你奈烫些。”

只是,她刚剥了几下,莫笙就不满意了,道:“和薯皮连在一起的部分才最好吃,你这样大块大块的剥,就将我最喜欢的精华剥走了!”

林行歌嘟起嘴,揽住莫笙的腰,一把拽过来贴在自己身上,“红薯重要还是我重要?”

莫笙一派正色,“你是要做女帝的人,该举止端庄,怎能总把长辈提溜来提溜去的?何况你跟个红薯较什么劲,只是个吃食。”

“我就喜欢跟吃食较劲。”林行歌咬了咬莫笙的下唇,“现下,我就要同你这个吃食较劲。”

莫笙嘴上一酥,道:“咱们不吃红薯了,回去吃更好吃的。”

说着,便拉了林行歌的手,急吼吼回了帐子。

良宵苦短,佳肴味美。

第二日,莫笙先睁了眼,撑起身子看着林行歌乖巧的睡颜,笑意到达眼底。

她探头过去碰了碰林行歌的唇,如常被系统电了一下。

莫笙在心里感叹:“牡丹花下死,做鬼也风流。”

系统恨铁不成钢:“你能活到现在都是个奇迹!”

林行歌缓缓睁眼,正巧抓到采花贼的现行。

莫笙吐吐舌头,“被你发现了。”

林行歌将莫笙困在怀里,“被我抓到,你就休想跑了。”言罢,吻上去缠绵了好一阵。

莫笙凑到她耳畔,轻声细语,“歌儿,等打完仗,安定下来,我也……也尝尝你的味道,好不?”

林行歌耳根迅速泛起红,整个身子都僵住了,吞吞吐吐道:“这种事情,有……什么……什么好问的?”

莫笙满足地眯起眼睛,抱住林行歌蹭了蹭,“那时候你就是九五之尊了,我当然得问清楚。不然你把我拉出去砍了怎么办?”

“竟说胡话!”林行歌将头搁在莫笙肩膀上,很是享受这样的温存。

复国大军虽是占了攸关城,然对“神女”虎视眈眈的人不在少数,很快,众多叛军集结在攸关城外,伺机破城,拿下神女,直逼皇城。复国大军一时举步维艰。

莫笙叫人传出流言,神女善舞,每月十五日跳舞的时候,都能得到上天的神力。

众口铄金,这瞎编的谎话传着传着,大家便都信了。

又是十五月中,城外的叛军按捺不住,实在是想看看神女究竟是如何从天上获取神力的。

怎料,无需他们进城,城楼上,竟出现一抹风姿绰约的倩影。

“神女!那一定就是神女!”

城下的士兵沸腾了。

莫笙视箭矢于无物,迎风而舞,灵动妖娆。

她心跳得极快,今日就是一场非生即死的赌局。

城内,几乎没有守城的士兵。

所有人,都跟着林行歌绕了小路,去截获叛军的粮草。

林行歌起初并不答应她这样冒险,但是莫笙十分坚持。因为她不冒险,城内跟着林行歌出生入死的士兵就要面临困局。

她要让这些士兵知道,他们跟随的不是一个只顾儿女私情的领袖。

城楼上金光闪现,真像是无数天光被那个跳舞的女子吸走了。

见此情景,叛军不敢再轻举妄动,生怕误伤了神女,惹怒天神。

莫笙不过是耍些小伎俩,让人拿铜镜反了天光。好在,如有天助,在她露馅之前,林行歌便带着另一队人杀回来。

抢夺粮草的复国军穿的都是叛军衣服,此时城下几拨各怀鬼胎的叛军也收到消息,纷纷互相猜忌,自乱阵脚,溃不成军,落荒而逃。

林行歌用最快的速度跑上城楼,拉着莫笙左看右看,确认她没受伤,才将人紧紧拥在怀里。

“我们以后不要再这么冒险了好不好?我宁可不要这天下,也不想你出一点点意外。”

“好,以后我就站在歌儿身后,为你加油打气。”莫笙轻抚林行歌的后背,“待你旗开得胜,便为你跳一曲我最擅长的玄女九天。”

系统气得冒烟:“都说死猪不怕开水烫,你现在挨过电,眼睛都不眨一下了!”

谁都不知道战事什么时候能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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